| 第二批北京市中学生业余党校示范校评选工作方案 为了发挥先进校的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北京市中学生业余党校建设,建立健全三级党校之间的管理机制,北京市中学生业余党校办公室决定今年在区(县)级和校级党校中评选“第二批北京市中学生业余党校示范校”。 一、评选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关领导职位发生变动能及时进行调整,主办单位之间定期就党校工作进行研讨、协商、沟通,各方目标一致、协调有序推进党校工作向前发展。 2、教学内容好。遵循理想信念教育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相结合、组织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安排课程和活动。教学内容能够随党建理论创新成果和全面拓展学员素质的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 3、教学方式新。教学方式符合学员的认知水平和特点,课堂教学注意教与学互动,通过辩论、主题论坛、研究性学习等多种方式启发学员积极动脑、认真思考,运用多媒体教学和网络等方式丰富教学内容和手段,通过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4、教育效果好。学员通过党校学习能够加深对党的了解,增进对党的感情,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每年发展一定数量的学生党员。 5、讲师队伍、实践基地稳定。有较稳定的、具备较深专业功底、多领域的讲师队伍,建立一批有良好教育效果、受学员欢迎的社会实践基地。 6、工作经费、工作时间有保证。党校工作能得到学校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有较充足的工作经费,有较固定的学员活动时间。 二、申报资格和名额 1、符合《北京市中学生业余党校条例》的要求。 2、区(县)级党校可直接申报市级示范校,校级党校被评为区(县)级示范校后可申报市级示范校。 3、创办五年以上,每年坚持招收学员、开展丰富的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 4、经“推优”加入党组织的学员数在3人以上。 5、本次评选拟评选出市级示范校20个。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通过各区(县)团教工委上交以下申报材料:2000—3000字的总结材料一份(4号宋体字,A4纸打印,另附电子版一份),有代表性的党校教材或课件、结业证书、有条件的可附党课展示光盘等相关材料。 四、评选办法 1、初审阶段。由市党校办公室根据申报资格和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校。 2、评审阶段。市党校办公室将邀请各主办单位代表、各区(县)团教工委负责人作为评委审查候选校申报材料、听取候选校工作情况介绍,根据候选校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此项分值为80分。 3、综合评定阶段。市党校办公室根据平时掌握的各候选校工作情况给出评定分数,此项分值为20分,两项分值进行汇总得出最后得分,按得分顺序确定入选示范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