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北京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京少办发〔2008〕2号
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关 于评选第十三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少工委:
现将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关于评选第十三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的通知》(中青联发〔2008〕1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
请各区(县)少工委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通知》)。相关材料请于5月5日前,上交市少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2611672;传真:82611352;电子邮箱:tswzsb@yahoo.com.cn)。市少工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全国少工委。
附件:《关于评选第十三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的通知》
北京市少工委办公室
2008年4月2日